作为HR 如何判定员工“不能胜任工作”?

时间:2022年10月10日 14:27:40

什么是不能胜任工作?

作为HR,首先要了解员工“不能胜任工作”的定义,这是HR避免解雇员工法律风险的前提。

法律规定,对“不能胜任工作”进行了定义: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,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。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,使员工无法完成。

作为HR 如何判定员工“不能胜任工作”?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条规定,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,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,仍不能胜任工作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
HR合法解雇不胜任员工所,一定要遵循以下的基本流程。

不胜任工作的认定结论,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支持:

1、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

公司在规章制度中,应当对不胜任工作这一个模糊性的法律概念,基于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,作出细致性地表述,要具体罗列出哪些行为属于不胜任工作的工作表现。

2、对员工的考核结论

需要有对员工的考核结论作为依据。而且这一考核结论需要向员工进行告知方可。

3、员工工作表现的具体罗列

需要从员工的工作表现中进行具体体现。所以公司要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一个概括性的表述,这一表述要体现出员工的哪些行为,使公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。

4、员工的主管表述

这虽然不能算作一份强有力的证据,却可以影响中立者对员工工作表现的判断。

5、客户的投诉记录

员工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时,一般情况下,也会受到客户的投诉。

对于这些投诉记录,公司需要保存完整,以备之后作为证据使用,且证明力和采信度都较高。

另外,劳动者第一次不胜任工作后即解除劳动合同,是违法的,应支付赔偿金。